香港駐軍完成第九次輪換

    北京  王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解放軍駐香港陸海空三軍部隊部分建制單位和裝備分別進行了輪換。這是解放軍進駐香港以來的第九次輪換行動。

    香港駐軍的輪換是按照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和防區外部隊進行成建制的對調和人員調換,包括編制在建制單位的武器裝備要隨著建制單位而輪換。如香港駐軍的裝甲車、通訊車、運輸車等車輛、艦艇和直升機,要隨著陸軍部隊、海軍艦艇大隊和航空兵團部分建制單位一起輪換。

    香港駐軍每年約有三分之一的部隊進行輪換,其中海軍每年輪換2到3艘水面艦艇,包括導彈護衛艇、登陸艇和巡邏艇﹔航空兵團每年輪換一個直升機大隊約6架直9-B型直升機。人員的輪換比較靈活,輪換出香港的人員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再次輪換進香港,但對在香港的累積工作時間有一定限制﹔軍官的輪換期限比士兵稍長一些。 

    輪換辦法對輪換進駐香港的人員也有明確的條件和標准,要求擇優選調,確保優秀的人員進駐香港。進駐香港之前,還要對這些人員進行必要的適應性訓練和教育,比如要組織學習香港基本法和駐軍法,學習香港的法律和社會常識,進行軍事專業技朮訓練和常用粵語的強化培訓等,進一步提高他們的軍政素質,為在香港依法履行防務職責打下堅實的基礎。

    根據香港防務的實際需要和中央軍委的命令,駐香港解放軍的規模和人數是相對固定的,每年部隊輪換后,香港駐軍駐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轄區內的部隊員額和裝備數量與輪換前相比保持不變。

    香港駐軍進行輪換,分別要組織實施陸地、海上和空中的軍事運輸,屬于重大軍事行動。根據香港駐軍法的要求,香港駐軍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共利益的軍事活動應當事先通報特別行政區政府。因此,香港駐軍的每次輪換行動都提前向香港特區政府做了通報,并得到特區警務處、入境事務處、海關等政府部門的大力合作與支持。由于香港駐軍陸軍部隊每年的輪換行動都是安排在凌晨進行,對香港的道路交通和市民日常生活不會造成影響,得到廣大市民的理解和贊賞。

    自一九九八年以來,駐港解放軍每年十一月下旬都要按計划組織部隊進行輪換。經過近十年的實踐,香港駐軍的輪換制度已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做法,輪換工作順利有序。香港駐軍每次進行輪換,香港駐軍發言人和駐軍領導人都要發表談話,向香港傳媒通告駐軍輪換行動,對香港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給與駐軍的支持與合作表示感謝。香港駐軍的定期輪換制度已成為依法駐軍、依法治軍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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