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立法惹爭議值得港關注

    北京  阿 計

    勞動合同法立法過程中爆發代表勞資雙方的不同利益集團之爭,反映了中國內地已形成不同利益訴求的階層和群體,并試圖影響立法及公共決策。該法律根據中國國情,遵循“傾斜法”理念,著重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勞動合同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隨即引發分歧巨大的社會熱議。而在此前的立法調研、起草、審議過程中,從宏大的立法宗旨到細微的具體條款,勞資雙方、相關利益集團及其代言人已經展開了針鋒相對的立法博弈,各方意見對抗之激烈、立場對峙之鮮明、陣營對立之清晰,在新中國立法史上堪稱史無前例,其背后則隱藏著立法話語權的復雜較量。

    有人歡喜有人愁

    長沙的羅西平先生最近陷入了一場糾纏不清的勞動爭議。一年前,羅先生與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并被派遣到一家建筑公司。為了完成超負荷的工作量,兢兢業業的羅先生被迫三天兩頭加班,几乎失去了正常的私人生活。然而令羅先生憤然的是,當他向建筑公司提出應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費時,卻被對方斷然拒絕。無奈之下,羅先生只好回頭找勞務派遣公司索要加班費,同樣被擋了回來。就這樣,羅先生被兩家公司像皮球一般踢來踢去,加班費卻始終沒有著落。

    羅先生的遭遇,只是勞務派遣工權益普遍受到侵犯的一個縮影。勞務派遣是近年來在建筑、家政等行業迅速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用工形式,由于缺乏規范,在實踐中出現了大量侵權現象。不少勞務公司和用人單位賺得盆滿缽溢,而大批勞動者則被層層盤剝,忍受著“同工不同酬”等不公平待遇,還常常陷入“維權難”的困境。

    事實上,勞動派遣已成為近年來勞資糾紛中的一大焦點。正因此,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的勞動合同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對此予以了特別規范,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立法者專門設計了備用金制度,規定勞動力派遣單位須按每名被派遣的勞動者不少于5,000元的標准,在指定銀行存入備用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法制司司長閻寶卿坦言,資本金制度是一個保底措施,“一旦發生勞動爭議、損害勞動者權益,就可以動用備用金支付給勞動者。”

    這些極具維權色彩的制度設計,贏得了勞動者、尤其是勞務派遣工的一片喝彩。但也遭到了派遣公司、用人機構的強烈反彈。勞務派遣問題只是烽煙四起的立法爭議中的一個樣本。在勞動合同法制訂過程中,諸多制度設計、尤其是那些“偏向”勞動者的規定,無不引發褒貶不一的強烈反應。

    在草案中,對勞動者權益進行特別保護的條款隨處可見。比如,為了保護事實勞動關系,規定用人機構和勞動者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有不同理解的,除有相反証明的以外,以有利于勞動者的理解為准﹔再比如,為了幫助勞動者擁有長期穩定的工作,規定勞動合同正常到期終止后,用人公司也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還有,為了治理“惡意欠薪”的頑疾,規定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公司要向勞動者加付50%至100%的賠償金,等等。這些具有明顯傾向性的條款,也在學界、立法審議機關中引發了一場場激烈的立法論戰。所有的分歧,其實都源于勞資雙方及相關利益集團的利益之爭。

    “傾斜法”還是“平等法” 

    圍繞著勞動合同法草案諸多條款發生的紛爭,都可以歸結到一個更為實質、更為本源的分歧──勞動合同法,究竟應該是平等保護勞資雙方利益的“平等法”,還是側重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傾斜法”?

    顯然,勞動合同法最初起草時,遵循的正是“傾斜法”的立法理念。除了諸多明顯傾向于勞動者的具體條款,草案第一條在闡述立法目的時,開宗明義地強調“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起草之所以以勞動者為本位,緣于對現實勞動關系的考慮。在勞動關系市場化、勞動力長期供大于求的現實態勢下,勞動者與用人機構相比,明顯處于弱勢地位。另一方面,資方出于追逐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往往會利用其強勢地位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勞動者為了生存大多選擇忍氣吞聲。在現實生活中,用人機構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短期化、濫用試用期等現象日趨嚴重,正是勞資雙方地位嚴重失衡的反映。近年來勞資矛盾不斷加劇、勞動爭議逐年上升的趨勢,也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淵源。正因此,維護勞動者權益成為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基點,凸現出鮮明的傾向性。不過,眾多的企業主、用人機構,并不能接受“傾斜法”的立法理念。“光強調保護勞動者權益,我們的權益誰來保護?現在的草案,將勞動者權利無限放大,對企業責任卻層層加碼。把企業都壓垮了,勞動者還有什么權益可言?”一位私企老板抱怨說。

    在學界,同樣出現了意見分歧。許多學者支持“傾斜法”的立法理念,側重保護勞動者,是具有社會法品格的勞動法律與生俱來的使命,追求的正是實質公正。但也有一些學者提出質疑,草案向勞動者一方過度傾斜,對其實行了過度保護,有失法律的公正與公平。他們主張勞動合同法應當平等保護勞資雙方的權益,這樣才能建立和諧的勞資關系。

    在發出反對之聲的學者中,頗為引人注目的是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華東政法學院教授董保華,董教授在一些學朮研討會等各種場合疾呼:勞動合同法草案中保護勞動者的過高標准根本無法實行,有“貴族法”和“觀賞法”之嫌。有媒體甚至爆料稱,董教授已將自己的觀點形成了長達15,000多字的意見書,准備提交立法機關。這一消息,令人聯想起不久前北大鞏獻田教授的一封公開信阻擋了物權法的風波,以至有人猜測,董教授的意見書是否也會影響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步伐?

    立法話語權的較量

    其實,勞資雙方及相關利益集團在立法過程中的利益沖突,是現代立法的正常現象,并不值得大驚小怪。值得關注的恰恰是,在利益之爭、學朮之爭背后的立法話語權之爭。與勞動關系中勞資雙方的地位失衡相比,在立法博弈中的話語權強弱不均更加令人深思。

    “目前,一些利益集團已在國內形成,它們可以通過多種渠道發出自己的聲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坦言:“在立法調研過程中,突出的感覺是勞動者的話語權比較弱,他們的意見不能充分反映。”國務院法制辦政法司司長李建也有類似的感受:“與用人機構相比,勞動者個體的知識、水平、能力都很弱,反映意見的能力也弱。” 這兩位勞動合同法立法的重要參與者都主張,應當多聽取普通職工和各級工會組織的意見,使勞動者的話語權得以實現。

    事實上,作為普通勞動者的“娘家”,以全國總工會為代表的各級工會組織,在勞動合同法制訂過程中始終立場鮮明,竭力為勞動者主張權益。“我們的意見大部分都采納了。”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副部長郭軍披露說。不過他仍然覺得,“目前的草案還是傾斜不夠,只是給勞動者適度保護,并沒有達到勞資關系的真正平衡。”

    更讓郭軍擔心的是,“在立法討論過程中,資方的聲音可能要比勞動者大。”郭軍直言不諱地指出:“已經發現一些利益集團運用自身的強大力量,通過媒體對立法施加影響。而工會組織、普通勞動者拿不出錢、也不應該拿錢請媒體為自己說話。”郭軍因此呼吁:“媒體要有一點社會責任感!”

    引人深思的是,勞動合同法草案露面不久,社會上就涌出了一些相關的培訓班。然而對于與自身權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普通勞動者既無意識、也無“學費”參與學習。有興趣、有財力參加“培訓”的,几乎全是企業、經營機構、勞務公司等等。“它們實際上是在‘培訓’和‘學習’怎么對付法律。”一位知情人士披露說。

    與勞資對立相比,專家學者陣營的分裂似乎更堪玩味。理應秉承中立、客觀、公正、科學立場的學者們,卻如“針尖對麥芒”,在一場立法事件中爆發如此激烈的觀點對抗和意見交鋒,這在中國立法史上極為罕見。自然,專家學者對立法發表獨立意見,無論正確還是謬誤,都應該尊重其發言的權利。不過,一些專家學者看似“公允”的言論,似乎也難逃資方代言人之嫌,無形中擴張著資方的立法話語權。“不要被一些學朮權威嚇唬住!”全國總工會的一位人士尖銳地提醒說:“很多專家學者都兼任著一些大型企業的法律顧問,請大家注意這種身份!”這個被捅開的“秘密”,不能不讓人產生無限的聯想。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統計,自三月二十日至四月二十日,在為期一個月的意見征集期,通過各種渠道共收到191,849件立法意見,這一數量,遠超前年物權法草案公開后收到的11,543件立法意見,再次刷新了歷次法律草案公開征集意見的紀錄。參與此次“開門立法”的個人或機構遍布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甚至一些外國駐華代表機構也提交了立法意見書。

    此次“全民立法”事件的意義還在于,在一些強勢的利益集團試圖操控立法話語權的微妙時刻,通過“全民立法”這一民主管道,為弱勢的勞動者群體提供一個平等的話語平台,顯然有助于平衡勞資雙方的立法話語權,此次收到的19萬多條意見中,來自勞動者的占到65%左右。此次“全民立法”的民主技朮也有了實質性的提升。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分三次向媒體通報了意見收集情況,引導整個社會對相關問題進行更深入的討論。 

    從更加宏觀的層面而言,在勞動合同法立法過程中爆發的意見對抗,表明了這樣一個事實,處于社會轉型期的中國,正在分化出不同利益訴求的階層和群體,并且直接影響著立法等公共決策的形成。相較于在中國立法實踐中積弊已久、具有中國特色的“部門利益”之爭,新興的“集團利益”、“群體利益”、“階層利益”之爭無疑具有巨大的進步意義,這種變遷,標志著中國立法正在向正常的博弈狀態轉型,開始更多地具備現代法制的質量。   

    不過,利益沖突的轉型,不僅深刻影響著中國的立法走向,也考慮著中國的立法智慧。尤其是立法博弈過程中出現的立法話語權失衡現象,更是對立法的民主化提出了新的挑戰。在利益沖突不斷加劇的時代,立法機關如何合理地傾聽各方訴求、平衡各方利益,各利益群體、尤其是弱勢群體如何平等地參與立法博弈,將直接決定立法的公平和公正,也是未來無法回避的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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